铁路运力不足发电企业束手无策 在省内煤炭资源不足的情况下,要维系生产,只能大量调运省外煤。2006年,全省消费煤炭6400万吨,其中,由于品种调剂,调出省1700万吨,从外省调入3400万吨,净调入1700万吨。大量的煤炭调入主要通过铁路来实现,京广、枝柳、湘黔线是承担煤炭运输的主要通道。目前,京广铁路郑州-广州段,年货运能力7000万吨,能力利用率已达95%,枝柳铁路的货运能力利用率也达到了50%。运输结构的单一、铁路货运能力的不足,点线能力的不配套,严重制约着我省煤炭资源的调入。
区域性的水火电体系,带给湖南火电相当大的冲击,火电无可奈何地接受气候的安排,被动地部署生产计划。而在煤炭企业和运输行业,全年均匀安排任务。湖南的枯水期一般在冬季,在火电准备大施拳脚的时候,往往也是铁路运力最紧张的时候,这一矛盾的结果是让火电企业在"等米下锅"的时候不得不一次次向煤炭和铁路部门求援,不惜按照市场规则购进高价煤,单方承受地理因素带来的供需矛盾。
每到枯水期,又恰逢春运高峰,在铁路运力最吃紧的时候,湖南火电企业却面临发电负荷节节攀高,储煤全面逼近库存底线的"燃煤"之急,为确保长峰期间的用煤需要,各企业不得不厚着脸皮四方出击,联系铁路部门,恳请他们加大调运力度,确保日装电煤量以及日运电煤量。有时甚至派人在铁路部门蹲点,屡次上演主管燃料的领导一天坐2趟飞机一次长途,铁路局外苦站3小时、基层驻矿员三月不回家、部门负责人全年在家时间不满60天的"感人事迹",个中的尴尬和心酸无以言表。如何在湖南特有的区域性和地理因素带来的客观矛盾下,建立一个保证火电企业能够生存的机制?在长峰期间,煤炭企业和铁路部门如何做到稍微倾斜,和发电企业共同承担对社会和国家的责任?
顺价执行不到位发电企业饱尝后遗症
2003年,国家对电力企业实行大规模改革,厂网分开,电力企业划分为单纯的供电企业和发电企业。电力企业由相对集约经营的时期进入到分散经营的时代。与此同时,煤炭企业,不论是国有企业还是乡镇煤矿,却在市场的驱使下,自发地结成联盟,组成大规模的煤炭集团,由分散型向集约型经营迈进,完成了从散兵游勇到正规军的角色转换。煤炭企业握紧成拳,而发电企业却单打独斗,各自为战。不仅如此,与电力体制改革相配套的措施和政策却没有及时跟上来,远远没有执行到位。电力体制改革已实行了3年多,但现在,发电企业还沿用着过去计划时代老的政策,包括规划电价、结算体系、定价机制、管理机制等等,这些没有及时更正的配套措施导致发电企业饱尝改革的后遗症,有苦说不出,有难无处诉,处境日益窘迫,举步维艰。
2003年,国家实行煤电联动政策,旨在煤、电企业中进一步引入市场机制。当初制定了煤电"3、3、4"制的政策,简单说,就是国家承担煤电联动带来涨价的40%,煤炭企业承担30%,发电企业承担30%。然而几年下来,"334"的政策非但没有执行到位,而伴随着煤炭价格的一路飙升,电价的涨幅却始终小打小闹。2003年,省内无烟煤合同价为37.76元/千大卡,贫瘦煤为44.58元/千大卡;2004年的煤价分别涨到了40.5元/千大卡、47.5元/千大卡。特别是省外煤,涨幅惊人,比如河南煤,上半年几乎是一月一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