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跳不出的怪圈?
主持人:上世纪60年代开始,中国进入了长期的电力短缺期,至1986年,短缺超过了总发电量的20%。1997年,电力供需达到平衡。到了1999年,电力过剩10%。2002年再次出现电力短缺,2005年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经历了电力短缺,为1990年代以来最为严峻的一年。中国如何才能跳出这种大过剩与大短缺循环的怪圈?
赵建平:这种周期波动是无法避免的,但中国完全可以做得更好,将波幅尽可能的控制在较小的幅度内。考察世界上其它国家,美欧等发达资本国家的这种波动比较平缓,很少出现大的供给短缺或过剩,主要由于这些国家已经进入了经济发展的成熟期,其经济增长和对电力需求的增长率相对稳定,政府比较容易对未来电力需求做出较为准确的预测和规划。而发展中国家,大多处于经济快速增长期,各种风险并存,经济增速的波动较大,所以国家很难对电力需求做出准确预测,因此也容易出现电力短缺的情况。
但中国与其它发展中国家不同,如印度等国主要是无法为电力行业提供足够的资金,所以缺电,而中国目前最不缺的就是资金。即使是中国2003年出现较为严重缺电情况,更多的也是由于行政原因造成。1997年受亚洲金融危机影响,中国有关部门预测随后几年国民经济会以7%左右的速度增长,电力则以5%左右增长。于是1998年政府为抑制国内出现电力过剩,要求三年内不许开工火电项目。不料2003年,经济增幅达9.1%,随后几年电力需求增长率高达10%-15%,于是出现电荒。但总的来说,我认为电力过剩要比电力短缺造成的损失要小,电力建设还是应当适当超前,而且中国的经济始终是向前发展的,一段时期后过剩的电力产能就自然消化掉了。
为平复电力供给不平衡的这种波动,国家应该制定一个更完整、更科学的预测和规划体制。再者,应该渐渐让国有电力公司上市,而且是真正的上市,完善国有企业的管理机制,这样电力公司才能以利润为导向进行投资。
沈明高:供给与需求贴近,这是一个理想状态,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行政干预的方式在电力过剩停止电力项目建设,电力短缺支持更多的电力投资。另外一种是让市场来决定,让企业决定什么时候增加投资什么时候减少投资。通常在价格刚放开的最初几年里,价格波动会比较大,但随着企业慢慢学会了如何看待价格信号,如何估计市场风险,供给跟需求的差距就会逐渐减小。现在的事实已经证明前一种方法——通过政府干预,达不到这个效果,既然如此,能不能让市场试一试?
我觉得真正要对电力行业调控,首先应该重点管住国有企业投资,而放开外资和民营,让它们根据市场的需求作为国有企业的补充,降低电力供求之间的波动。整个经济中,目前国有企业的销售收入占的比重只有30%多,而投资却有50%左右是国有企业在做,显然国有企业的投资效率是相当低的。所以,我认为应该对国有企业总体的发展方向有一个认知,起码应该认识到在竞争性行业,国有企业的占比不应该再扩大,除非是一些特殊行业必须是国有企业占主导,但是我觉得在电力部门肯定不需要。
从这个角度来讲,有没有可能现在不再让国企投资新的电力项目或者限制一段时间的同时,放开民营和外资投资电力项目的投资审批。这与1990年代末三年不准上火电项目不同,因为并不是限制所有投资。在稳定总量的同时,允许增量调整,防止出现电力供给大起大落的可能。
其次,应该提高电力企业准入的环保标准、能耗标准等,这样即使有新的电力企业进来,对能耗和环境的影响也比现存国有电厂的影响小得多。而且这也是一种限制方法,不是不批项目,而是要把门槛提高。
第三,进行信贷调控,比如电力剩余时,可以提高对电力项目贷款的要求,如采取有差别化的利率政策,但也不宜以一刀切的方式停止对电力行业内所有项目的贷款。也就是说,宏观调控应该留有弹性,应该在调控中培育和发挥市场的力量,而不是相反。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