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我认为对过剩这个概念的定义需要很谨慎,不能只看现在的需求和产量之间的缺口,更应该动态地看这个问题。比如现在原油价格过高,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说电力是石油的一个替代品,当油价在每桶70美元或者更高时,对电力的需求必然会增加。如果考虑到这个因素,电力是否过剩,或者说过剩多少恐怕都要重新衡量。
主持人:刚刚提到内蒙古新丰电厂的违规案例,那么为什么在电力过剩的强预期下,在全国进行宏观调控抑制整体经济过热、固定资产投资过热的情况下,电力投资热情仍然不减?
林伯强:电力过剩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因为电力行业基本上是国营企业,国营企业的经营特点是以大为先;对地方政府来说,电力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对GDP、地方税收都有很大的促进作用;对于银行来说,以往电力项目贷款的效益较好,而且偿还资金比较及时,所以政府、企业和银行都有电力投资的冲动。其实在正常情况下,即使三者加一起也未必能引起大过剩,因为国家不会允许这么疯狂的电力投资,但在电力短缺时,地方政府有充足的借口,国家也很为难。所以说,短缺为电力投资冲动和电力过剩提供了环境。
另一方面,因为电力企业和银行基本都是国有的,所以即使电力过剩时电力行业的效益下降,银行也不怕。因为电价由国家决定,到时国家可以通过提高电价来减轻电力企业的亏损,所以电力企业也不怕。
赵建平:另外,内蒙古的这些违规项目大部分是前几年违规大潮期间开工的,可能没有按规定停止整顿。内蒙古事件只是全国违规事件中的一个缩影,违规事件之所以屡禁不止,是由于违规效益往往大于违规成本。过去几年中,几大发电公司在扩大规模的竞争中,违规多的公司明显占了上风。也有一种说法,没有前几年的电厂建设违规,电力短缺还要持续更长的时间。
主持人:内蒙古这类内陆省区,因资源丰富,人力成本和运费较低,发展电力行业可能是促进其经济增长最有效的方式,那么如何解决中央宏观调控对地方政府发展经济之间的矛盾?
林伯强:地方政府利用自身优势发展经济本身是没有错误的,但要考虑到整体情况。比如建电站是内蒙古的优势,但是也得把电卖出去才能实现这种优势,否则就是浪费。中国并没有形成事实上的电力市场,还不是谁的电价便宜谁就有竞争优势。每个省都会倾向于先考虑自己的电厂,如果不够再到省外购电。而且在大多数都是国有企业的情况下,国家也不会让一部企业因卖不出去电而倒闭。比如1998年电力过剩时,国家就是把发电额分摊给各发电企业,不会因为你发电成本低、价格便宜就多分你一些。从这个角度讲,地方政府的这种发展思路存在问题。
沈明高:我觉得现在这个矛盾比原来还要大,为什么呢?原来的投资过热都是以沿海地区为主,但是今年的投资过热是以中西部内陆地区为主。今年上半年东部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为26.9%,中部地区约42.1%,西部地区约34.4%。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与我国区域发展政策有关。平衡地区经济发展是必要,但是我觉得仍然要考虑效率问题。按照传统的增长模式来讲,中部和西部要大发展,最可能的就是大幅度增加固定资产投资,但是这显然与效率是矛盾的。例如,平均而言,中、西部每万元GDP的能耗要比东部地区高得多。今年上半年全国能耗不降反升0.8%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中西部地区的投资大幅增加,而它们的能耗标准很高。
中部和西部的很多大项目都有地方政府在背后支持,这些项目虽然对当地的GDP和财税贡献较大,但对老百姓的好处有限。真正要解决东、中、西老百姓的收入差距,我认为应该鼓励劳动力向东部地区转移,鼓励城市化和经济的适度集中化。在目前地区间的经济发展不平衡与居民收入不平衡脱节的情况下,应该更加注重后者而非前者。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