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电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刘振亚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加快农业基础建设,为电力和能源行业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明了方向。
3月的北京春意盎然,全国两会召开之际,记者就如何发展农电事业、服务新农村建设问题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电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刘振亚。
记者:作为一个特大型国有企业,公司的供电区域覆盖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服务全国约五分之四的农村人口。公司如何认识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肩负的重要责任和使命?
刘振亚:我们党历来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工作。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明确提出要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三农”工作呈现蓬勃发展的新局面。
发展现代农业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以发展现代农业贯穿新农村建设全过程,对2007年的农业和农村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是当前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
加快农村电网建设,大力发展农电事业,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对于落实统筹城乡发展方略,促进农村生产力水平的提高,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增加收入,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加快农村社会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加快农业基础建设,强调要“继续推进农村电网建设和改造,落实城乡同网同价政策,加快‘户户通电’工程建设,实施新农村电气化百千万工程”,“加快发展农村清洁能源”,为电力和能源行业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明了方向。
国家电网公司是以投资、建设和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拥有90余万农电职工(其中农电工约占一半),供电区域覆盖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服务全国约五分之四的农村人口。目前,我国县及县以下人均年用电量仅为1200千瓦时,约为全国人均用电水平的56%,农电事业发展空间广阔。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大力发展农电事业,服务“三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国家电网公司实践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是国家电网公司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使命。
记者:电力是重要的生产生活资料,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和保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公司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刘振亚:国家电网公司始终把发展农电、服务“三农”和新农村建设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来抓。1998年以来,根据国家部署,通过大规模实施农网建设与改造、深化农电体制改革、推进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工作(两改一同价),推动我国农电事业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一是累计完成农网建设与改造投资约3800亿元,基本改变了农村电力基础设施简陋落后的面貌。“十五”期末,公司供电区域实现了县县通电,乡、村、户通电率分别达到99.9%、99.8%和99.4%。
来源:国家电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