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确定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等5个城市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工作。最终入选的5个试点城市与之前盛传的上海、北京、重庆、武汉和深圳版本存在很大出入,令人颇感意外。 中投顾问新能源行业研究员李胜茂认为,相关部门最终确定上海、长春等5个城市作为先期享受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的城市当然是有原因的。此次入选的5个试点市仍然是在“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城市中筛选出来的,所以最终入选的这几个城市显然是受惠于其良好的产业基础。
“十城千辆”工程启动以来,上海、长春等市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做得比较扎实细致,产业化的基础比较厚实,应该是它们此次被确定为先行先试区的最重要原因。一方面,这些城市都有重要的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和产品作为依托。像比亚迪F3DM已经在深圳面市销售、众泰汽车的纯电动汽车在杭州已经投入出租运营等。另外,这些城市在前期建设充电系统等基础设施方面力度较大。如深圳在新能源汽车推广运用方面,已累计投入20多亿的资金,市内充电设施建设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
李胜茂指出,仔细审视最终入选城市名单,发现最终入选的这五个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具有较好的梯度性,试点的意义更大。上海和深圳属于第一梯队、杭州属第二梯队,然后是合肥与长春。既然是试点,选择的标本就要更具代表性,如果都选择在北京、上海和深圳这样的一线城市试点,即使取得成功,那补贴办法推广到全国也会具有很大的风险。此次选择的这5个城市基本涵盖了国内较大城市的所有类型,这为今后在国内全面推广相关经验奠定了良好基础。
另外,5个试点市的确定程序采取的是地方上报该市未来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相关部门再对计划的可行性进行审核,最后综合比较所有上报方案,确定入选城市名单。可能相关部门认为上海、长春等市上报的计划比较切实可行,最终拍板由这些地方去进行试点。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也指出,此次发布的通知还强调,试点城市政府是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试点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要安排一定资金并出台相应配套政策措施,重点对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购置和使用、电池的报废及回收体系建设等给予支持。这一规定也给了5个试点城市的地方政府一定的压力,预示着这些城市在获得试点资格后,还需继续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