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宣布全国销售电价每千瓦时平均提高2.8分钱。根据2008年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分别销售电量21234.83亿千瓦时和4826亿千瓦时测算,两大电网企业2010年有望增加收入595亿和135亿,增收约合730亿元。(11月22日《济南时报》) 尽管这一次居民用电“暂不调整”,但这次商业、工业等用电价格的上涨,势必会造成各类生活用品生产、销售成本的增加,必然通过种种手段将这种压力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而且,按照发改委的说法,下一步居民用电实行阶梯式递增电价,用电越多,电价越高。并且,对于发改委所解释的“超过87度涨价”这条红线的拟定,公众反映强烈,因为在家用电器逐渐增多的当前,这一最低标准,显然太低了。
相关部门表示,这次非民用电价格上涨,主要是为“理顺电价关系,促进节能减排”。这样的解释很成问题。理顺电价关系,解决电网企业亏损的问题,主要是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之间“内部”的事,因为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原本就不够科学合理:作为既不用承担任何风险、稳赚不赔的垄断性的电网企业,利润最丰厚,从发电企业得到的上网电价只有每千瓦时0.30元左右,但其销售电价却高达每千瓦时0.50元甚至0.70元,商业用电价格更高达0.90元!另一理由也站不住脚,如果提高电价就是促进节能减排,那么干脆直接把电价提高成1元钱每千瓦时,那样的话,节能减排不是更有效吗?
更重要的原因还在于,电力职工的高薪酬、高待遇早已是人所共知,在我们身边,很少听说电力职工交纳电费的,就这一点来说,全国电力企业的“亏损”是多少?除了这种人为增大的成本外,我国目前的供电煤耗、输电线损率、火电厂平均装机耗水率等都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此外,发电能源结构不合理、大机组比重过小等也是发电成本高的重要原因,所有的这些,电力集团真的努力进行整改了吗?一遇到煤炭方面的稍稍风吹草动,甚至是由于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分配不公导致的“结构性亏损”,总是依靠垄断国企的“强势性”向发改委哭穷,最终通过涨电价让消费者埋单,如此思维,极像是“宰客”思维!
据了解,今年1至8月,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公司亏损161亿元,同比减少利润238亿元。但是,此次电价上涨,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居然有望在明年增加收入高达730亿元,如此一大笔巨额收入,按目前企业的思维,又会有多少员工从中分得巨额福利?但此举又使多少工业企业和消费者为此承受一定的生存、生活压力?一轮又一轮连基本电价成本都弄不清的电价上涨,到底何时是个头? 《江南时报》 (2009-11-23 第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