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生在欧洲的大停电出乎许多人的意料,它被看做欧美缺电、电网薄弱的信号。以欧美电力改革为榜样的中国电力改革模式跨越了西方沿用近百年的政府干预失灵市场模式,而选定了流行的市场竞争模式,“市场机制”是绕不过去的一关,如何使市场成为配置资源的主力,将是一个越来越清晰的改革焦点。 欧美电力改革一度被称为中国电力改革的“教科书”,现在,这本教科书出现了升级版本——美国剑桥能源咨询公司研究协会(CERA)于2006年10月底完成了《国外电力改革对中国的启示》研究报告。笔者日前采访了CERA主持《国外电力改革对中国的启示》研究项目的高级研究员张驰博士。
从挖掘效率到吸引投资
张驰认为,中国电力改革启动四年来,作为参照系的世界电力改革进程比人们预想慢得多,至今尚没有一个国家按“教科书”的路线图完成“发、输、配、售”四个环节的完全拆分,欧美建立“成熟市场”基础上“挖掘效率挤出额外挤压效率”(挖掘效率)的设计正在经受缺电和环保限制的困扰。吸引电力投资成为一个越来越严重的问题。
美国电力体制正处于“一半管制一半自由”的“杂交混合模式”中,2005年出台《新能源法》被认为是“认可现状的制度修补”。为鼓励企业对电网投资,美国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宣布对电网投资者返还或缓征所得税,并提高合理利润率。天然气价格飙升后,新的发电商选择了以煤发电,而且,人们越来越多地讨论上核能项目,“旧的核电厂续订许可证的困难变小了”。
“联邦政府最近鼓励电网和清洁能源的政策,都需要承担巨大的环保压力,充分说明美国对电力投资的重视。”张驰说:“中国电力改革之初,有两种误解,一种认为发达国家不需要电力投资,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才需要。可目前看来,吸引投资是一个共同的挑战。另一种误解是,应把注意力放在发电竞争上,可是近几年来,越来越多的国家发现如果电网缺乏投资的话,电力市场的基础就难以保证。”
但吸引发电投资并不容易。由于巨大的额度和周期,投资人往往需要充分的承诺。美国加州电力改革失败的教训证明:长期过渡合同是保证市场稳定的基础。另一个“普适原则”是:输配环节彻底独立于市场交易之外,以打消市场参与者对公平竞争的顾虑。
但是,这些问题在中国变得有些特殊,2002年取消长期购电合同后,一面是国有发电集团跑马圈地,一面是外资兴趣由建厂转向股市,而民间资本受限于资金和渠道,在小火电或小水电中试水。已经进场的发电商担心的是公平问题,而潜在的危险在于,新的投资者不敢进入。
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难道不足以打消外资的顾虑吗?
“太平洋彼岸的投资人看重监管的风险和明确的回报率。中国的电力改革没有确切的时间表,只有国企敢于投资。2002年以后,外资中搞电厂的都撤了,进来的都是买股票买债券的。”张驰说:“韩国电力公社、香港美亚以及东南亚一些熟悉中国制度文化的公司,胆子相对大一些。”
问题的核心并不是中国的五大发电集团能否满足电力发展需要,而在于发展质量失去了标准。“中国引进外资很大程度是为了用外企标杆,给中国企业形成压力。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