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发现,“理性”几乎已成了浙江省光伏业的标签。从企业的角度来看,理性和谨慎或许可以让他们规避经营风险,但当前中国光伏业“两头在外”行业特性所蕴含的风险,仅靠企业的理性与谨慎并不能完全消除。
所谓“两头在外”,指的是光伏产业链第四个环节电池组件的销售和第三个环节电池片的原料来源硅片都严重依赖国外市场。
以电池组件的销售情况来看,据相关统计数据,2008年,我国太阳能电池产量超过2000MW,其中97%以上出口;2009年出口比例有所减少,但仍占到9成多。这种基本依靠海外市场的格局导致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的外部性非常突出,一旦海外市场出现大的波动,就会影响中国光伏业的全产业链发展,甚至动摇产业根基。
目前,国内太阳能光伏的应用只集中在农村电气化和离网型太阳能光伏产品,比如太阳能路灯,并未能进入应用供电网,而后者才是太阳能光伏产业之所以能形成产业的基石。
国内光伏的应用现状和9成以上电池组件产品销往海外的现实情况还形成一个严重后果,那就是对我国减少碳排放的目标没有任何帮助。目前,国内在光伏产业链生产活动中消耗的能源并没有通过光伏发电系统得以回收和再生,更没有使中国享受到太阳能光伏发电的环保收益,形成“新能源出口国外,碳排放留在国内”的节能减排倒挂现象。
沈福鑫认为,在国家还没有做好如德国与西班牙一样对国内光伏产业进行大规模补贴以刺激光伏终端应用的情况下,只有一条道路能降低“两头在外”风险,就是建立全产业链模式,同时组建产业集群,形成规模化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
建立全产业链模式,即太阳能光伏业“垂直一体化经营”,事实证明,这种模式确实能够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毛利率。最典型的例子是采用垂直一体化经营的常州天合光能和传统光伏电池组件商无锡尚德在毛利率方面的巨大差异,在今年二季度,前者的毛利率超过后者15.3个百分点。
浙江省光伏业的政策样本
谨慎与理性、实施垂直一体化战略、极力发展提纯硅技术,这是目前中国光伏企业降低行业风险所能采取的极致措施,但如果国家不在具体的政策层面对光伏业提供实际支持,那么企业的努力并不能真正从根本上降低风险,更谈不上控制风险。
中盛光电集团全球营销总裁郭振海表示,光伏行业是政策性导向很明显的行业,企业的理性能促进市场平衡,但这并不等于说光伏业不需要国家具体政策的实际支持。
从目前的情况看,中国尚缺乏对于光伏业的系统性支持政策。在8月19日,央企报出的0.7288元/千瓦时的国家光伏电站特许投标价格,在众多业内人士看来,短期内仍无助于解决“两头在外”的行业难题。
江苏一家大型民营光伏企业的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中标的都是国企,哪个民营企业愿意去玩这个游戏?如果企业不去赚取正常的利润那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沈福鑫也表示,“这个中标价对民企很不公平。国内目前光伏行业的推动和参与力量主要是民企,我们省内也同样如此。”沈认为,以现在国内的技术水平,光伏并网电价的水平应在1.6元/千瓦时左右。
沈福鑫透露,在产业链层面,浙江省将培育5~6家各自具备全产业链的大型光伏企业,以此降低成本,规避行业风险;在技术改进上,浙江省正筹划建立“光伏产业研发中心”,加大光伏业技术研发方面的投入。
最重要的是,浙江省对光伏上网电价将有大动作。“针对光伏上网电价,两年内将有望出台有新政策。”沈福鑫透露说,对国家33个立项项目,除了国家补贴外,浙江省政府计划对每发一度电补贴0.7元,再由县市级政府补贴0.7元,“总额达到1.9元/度。”
“我们相信,在补贴政策、光伏产业合理布局和技改推进后,浙江省的光伏业产值有望在2009年140亿的基础上,至2012年达到2000亿元的规模。”沈福鑫说。
在新一轮行业发展周期中,抗风险能力较弱的民营光伏企业,急需来自国家层面的系统政策支持。在浙江,已经开始启动的战略性政策尝试,会为全国光伏行业提供一份切实可行的政策样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