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王国强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我们在考虑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的过程当中,生育政策的衔接问题一定要充分考虑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不能由于户籍制度的改革,造成既不能享受城市的待遇,又丢掉了农村的一些利益。 1月23日,国新办就加强计生工作和人口发展战略举行发布会。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张维庆在会上指出,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推进,必然涉及到城市和农村不同的生育政策如何进行衔接的问题。
王国强在会上也表示,目前有一些地区在把“二元”的城乡户籍制度变成“一元”制以后,对如何处理生育政策问题进行了一些探索。生育政策的制定是根据人们的生活状况、经济背景来制定的。农村人口转入城市以后,如果他能够享受到城市的低保、社会保障,以及其他福利的话,那么他自然就应该享受和实行城市的生育政策。
王国强说,目前来看,有的尽管成了城市户口,但他并没有享受到城市的待遇,而且仍然住在农村。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一些地区开始试点,就是生育政策有一定的过渡期,比如说三年、五年,最终是以他能否享受城市的待遇为标准,来制定当地的生育政策标准。
王国强强调,总之,我们在考虑城镇化和户籍制度改革的过程当中,生育政策的衔接问题一定要充分考虑到农民的切身利益。不能由于户籍制度的改革,造成既不能享受城市的待遇,又丢掉了农村的一些利益。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