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绝大部分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企业的设计制造及环保检测水准比起发达国家还差得远,仅机电产品出口一项,我国每年就要因绿色壁垒损失90亿美元。” 一、什么是绿色壁垒
绿色壁垒,是指在国际贸易领域,发达国家凭借其经济技术优势,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名义,通过立法或制订严格的强制性技术法规,对发展中国家商品进入国际市场进行限制。绿色壁垒的表现形式主要有绿色关税、绿色市场准入、绿色反补贴、绿色反倾销、环境贸易制裁、PPM标准、强制性绿色标志、繁琐的进口检验程序等等。初期,是全球绿色消费运动促成了绿色壁垒,因为84%的荷兰人、89%的美国人和90%的德国人在购买物品时都会考虑到产品的环保标准。然而后期的绿色壁垒,逐渐演变成贸易保护主义的一种隐蔽制裁手段。发达国家用提高国内市场的环境标准来设置绿色壁垒,以平衡自己在劳动力价格、运输和原材料价格等方面的劣势。
绿色壁垒已成为继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行政措施)之后的新型贸易壁垒。近几年,绿色壁垒已成为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设置的一种新型贸易壁垒。他们以洁净技术和洁净产品能保护生态环境为由,制定相关的以环境保护为目的的贸易惩罚措施,如环境附加税,以限制低质廉价的产品打进世界市场。涉及产品性能的条款还有排污量限制、可回收率、节能性等多方面。如欧盟启动IS014000环境管理系统,要求进口产品从生产准备到制造、销售、使用及最后处理阶段都要达到环保标准。还有美国的“UL”和“绿十字”、加拿大的“ECP”等等。为此,他们还制定了严格的产品检疫、检验制度。从产品角度看,不仅涉及资源环境与人类健康有关的初级产品,而且涉及所有的中间产品和工业制成品,产品的加工程度和技术水平越高,所受的制约和影响也越显著。
在机电产品方面,从1995年机电产品成为我国第一大出产品时,就遭遇绿色壁垒。我国绝大部分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企业的设计制造及环保检测水准比起发达国家还差得远,仅机电产品出口一项,我国每年就要因绿色壁垒损失90亿美元。绿色壁垒已经涵盖了机电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加工、包装、运输、销售和消费的全过程,成为了机电产品出口的一大障碍。
二、欧盟树起的三大绿色壁垒
欧盟最早设置了针对机电产品的严格技术性贸易壁垒,CE标志是工业产品进入欧盟市场的通行证,欧盟各国海关有权拒绝未贴CE标志的产品入关。美国则对电子产品进口设置了《控制放射性的健康与安全法》,对汽车制定《空气净化法》和《防污染法》,不达标的产品将被拒之门外。日本则制定了名目繁多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对机电产品的限制是JIS标准,其中许多是高于国际标准,不达标就不能进人日本国内市场。目前,欧盟拥有的技术标准就有10多万个,德国的工业标准约有15万种。美国的技术标准和法规更是多得不胜枚举。而且,这些发达国家的技术标准大多数要求非常苛刻,凭借其自身的技术、经济优势,制定比国际标准更为苛刻的技术标准、技术法规和技术认证制度等,以技术性贸易壁垒之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这里只介绍欧盟三大绿色壁垒。
1、欧盟CE标志
CE标志是欧盟的新管理组织(NAD)规定所有欧盟地区产品生产或销售所必须具有的标志。CE标志是一种安全认证标志,被视为制造商打开并进入欧洲市场的护照。设立CE标志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标志认证提高投放市场产品的质量,并使产品符合减少电磁污染等环保及安全的要求,这与绿色壁垒注重消费者人身安全与健康的特点是一致的。该指令的另一个目标是消除贸易壁垒。对欧盟内部而言,它确实起到了消除贸易壁垒的作用,但由于这项标志规定的标准较高,发展中国家甚至于其他的一些发达国家都不易达到,它对欧盟外的国家却构成了一道“绿色壁垒”,这也体现了绿色壁垒实质上的歧视性。
这一指令涉及的产品中许多是中国的主要出口产品,如收音机、电视、灯具等出口都居世界第一位,而且主要销往欧美、日本等国。自1996年1月1日起,欧盟各国海关有权拒绝未贴CE标志的产品入关。其后澳大利亚、美、加、日、韩和中国台湾地区、英联邦也模仿欧盟的做法。这种连锁反应会使中国机电产品出口受到困难。实行CE标志认证后,截至2004年4月使我国输欧电冰箱的出口额大幅度下降,冲击我国40亿美元产品的出口。有关专家根据发达国家公布的绿色标志产品类别测算,我国受影响的出口产品额占对其出口总额的24.88%。但我国也有一些企业适应发展潮流,取得环境标志认证,并获得了很大的经济效益。如青岛海尔集团生产的无氟冰箱率先获得欧盟绿色标志后,迅速占领欧美市场,在国内外享有极高声誉;济南小鸭集团生产的“小鸭牌”洗衣机1996年获得欧盟CE认证后,年订货量由1995年的5万美元猛增到1650万美元。这些都是我国企业突破绿色壁垒的典范。
2、双绿指令
2003年2月,欧盟议会及理事会通过两项被称为“双绿指令”的新环保指令:《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EEE)和《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前者要求,2005年8月13日以后,欧盟市场上流通的电气电子设备的生产商(包括其进口商和经销商)必须在法律意义上承担支付自己报废产品回收费用的责任。对2005年8月13日前投放市场所产生的电气电子废弃物的管理费用,将由市场上所有的生产者按其产品所占市场份额的比例承担;后者要求,2006年7月1日以后投放欧盟市场的电气和电子产品不得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联苯醚等6种有害物质。这两项环保指令涉及的产品包括家电、照明设备等10大类产品,几乎涵盖了主要出口机电产品。
据统计,2004年中国对欧机电产品出口84多亿美元,不算零配件以及其他上游产品,两指令的实施直接影响到中国467.8亿美元机电产品的出口。按照今年贸易额的增长幅度,对机电产品出口的直接影响将达到560亿美元。WEEE指令的正式执行让我国机电产品出口又遭锁喉。
3、PAHs含量超标
2005年8月,我国生产的大量电动工具在德国被检测出PAHs值超标,价值超过8000万美元的货物被德国海关扣留在港口,同时,已经上架的我国生产的电动工具也被撤下柜台。此事已引起我国众多电动工具生产厂家的高度重视。2005年7月初,德国的一个检测公司在对该国的“ALDI”牌电动工具进行检测时,发现其中含有高致癌物质PAHs(多环芳烃)的浓度为0.2%,由此德国决定检查所有的电动工具。随后,包括德国“ALDI”、“BOSCH”等在内的知名品牌电动工具均被强制要求测试PAHs。这些被调查的德国品牌均是在中国境内定牌生产的。由于很多企业怕“PAHs事件”影响到企业的声誉与供应商、银行的关系,并不愿意把押在德国海关的数额全部报到协会,所以,滞留在德国海关的产品远远大于这个数值。
来自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的数据表明,电动工具每年的出口额在电器工业系统中排行第二位。海关最新发布的统计报告显示,2005年前三季度,我国共出口电动手工具4555万台,同比减少3%;出口均价为每台18美元,同比上涨18.8%。导致出口增速滑落的主要原因是2005年7月德国检测出我国出口的电动手工具PAHs含量超标,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电动手工具的出口。
几家知名的德国电动工具企业在中国的独资企业,他们同样使用中国企业提供的零部件,但是这些企业发往德国的产品并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因此,许多业内人士表示,德国提出的新指标就是针对中国电器产品而言的,是德国生产商向政府有关部门施压,把矛头直指中国企业,有意制造技术壁垒。
来源:中华机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