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1.6 升及以下乘用车)推广实施细则》。 将发动机排量在1.6 升及以下、综合工况油耗比现行标准低20%左右的汽油、柴油乘用车(含混合动力和双燃料汽车)纳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中央财政对消费者购买节能汽车按每辆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直接兑付给消费者。
小排量车补贴政策超出预期。
补贴1.6 升以下排量乘用车,自主品牌车企小排量车型占比较高,因此该政策有利于节能环保的同时也支持的了国内自主品牌企业,这符合汽车行业长远发展利益。但在2009 年出台的小排量车购置税优惠之后,再出台政策补贴小排量乘用车,在某种程度上超出市场的预期。
小排量乘用车补贴政策将刺激市场需求。
中央财政对消费者购买节能汽车按每辆3000 元标准补贴,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消费者。我们认为这其中必然有一个补贴在厂商和消费者之间分配的问题。在行业需求较好的条件下,消费者即使拿到3000 元补贴,由于汽车价格较高,实际上消费者仅拿到补贴的一小部分;相反,如果汽车市场需求疲软,汽车降价,则消费者实际拿到的补贴要大些。但无论如何,小排量车购置补贴必定刺激市场需求,对整车企业是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