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藏自治区发改委、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先后与西藏电力有限公司举行了西藏电力工业局机构改革移交工作签字仪式、西藏电力工业局所属水电勘测设计院和电力试验研究所机构改革移交工作签字仪式,相关工作基本完成。西藏自治区将形成政府宏观调控、电力企业自主经营、行业协会自律管理和服务的电力管理体制新格局。 据悉,西藏自治区于1997年对当时的工业电力厅进行改革,将电力和工业分开,设立西藏自治区电力工业厅,同时成立西藏自治区电力公司,与电力工业厅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两种职能”的运行模式;2000年,原西藏自治区电力工业厅更名为西藏自治区电力工业局,运行模式不变。2007年7月25日,为加快西藏电力工业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国家电网公司和西藏自治区政府经协商,共同组建西藏电力有限公司。2009年4月,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撤销西藏电力工业局,其相关职能自然划转自治区相关部门。
西藏公司多次进行改革相关专题研究,主动与自治区发改委、水利厅沟通协调,做了大量细致的前期工作。西藏公司领导班子还与划转单位的干部员工举行了专题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