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低碳话题再次引起瞩目,掀起了自哥本哈根会议之后的又一轮关于碳排放的热点话题。与此前唇枪舌剑的外交战不同的是,中国正在以更为有效的实际行动,开始履行减排义务。11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可再生能源法的决定。修改后的可再生能源法对保障性收购、资金支持等可再生能源发展中的热点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11月27日,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在全国能源工作会议上说,2010年中国将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核能,争取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左右。
张国宝还表示,要立即着手,确保2020年实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的目标。而实现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的目标,必须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核能。
根据初步分析判断,要实现上述目标,到2020年中国水电装机要达到3亿千瓦以上,核电投运装机达到6000至7000万千瓦以上,风电、太阳能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利用量达到1.5亿吨标准煤以上。为此,中国将一方面控制煤炭消费过快增长,另一方面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核能。
“哥本哈根会议之后不到十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修改可再生能源法的决定,适应了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形势,也体现出中国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决心和信心。”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倪岳峰说。
世界能源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金融研究院院长何世红表示,由此可以看出,以法律为保障、减排为目标、发展为动力中国低碳路径已经确立,战略性新兴能源产业将引领中国经济步入可持续发展道路。
中国是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以及世界在建核电规模最大的国家,水电装机容量、太阳能热水器集热面积、光伏发电容量均居世界第一位。
2009年前11个月,全国新增发电装机中水电、风电占29.35%,比上年提高了3个百分点。预计全年新增水电装机1700万千瓦,累计水电装机容量达1.9亿千瓦;预计全年风电装机将突破2000万千瓦,新增装机800万千瓦,在建规模1000万千瓦。
然而,不可忽视的是,中国的能源消费总量中,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的占比为91.6%,而水电、核电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的占比仅为8.4%。与此同时,当前中国电源结构仍以火电为主,占总装机的75%,火电发电所排放的二氧化碳估计占全国排放量的30%以上。
因此,除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核能,中国已开始展开行动。2009年预计全国关闭小煤矿1000个,2010年全国计划关停小火电机组1000万千瓦。2010年中国能源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一次能源生产总量约28.5亿吨标准煤,比今年增长3.6%。
修改后的可再生能源法对于之前难以调和的并网问题做了规定。按照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确定在规划期内应当达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比重,制定电网企业优先调度和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具体办法,同时还明确这项工作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家电力监管机构督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