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涉及注入到公用低压供电系统中的谐波电流的限值。本部分规定了在指定的试验条件下设备输入电流可能产生的谐波分量的限值。谐波分量按照附录A和附录B进行测量。本部分适用于准备接入到公用低压供电系统的每相输入电流不大于16A的电气和电子设备。检测中心完全按照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要求实施试验。实验室秉承:管理科学、公平公正;操作规范、数据准确;安全保密、廉洁自律的质量方针和第三方检测实验室的职业道德,热忱为广大客户提供标准、检测、认证公正的全方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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