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环保总局对某些行政区域以及四大电力集团所有建设项目实行停批、限批,内蒙华电(600863)所属乌拉山发电厂在本轮“区域限批”风暴中受到影响。 据了解,国家环保局决定对18个未落实“三同时”要求的违规项目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责令停止试生产并处以罚款。该决定涉及的内蒙华电项目为乌拉山电厂三期2*300MW机组扩建工程,项目投资额26.22亿元,建设单位为乌拉山电厂(华能),违法事实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2006年6月建成投运一台机组,2006年12月才申请环保验收;未关停2*75MW机组,未对一台100MW机组脱硫;未落实城市中水回收利用。 据介绍,乌拉山发电厂目前有发电机组5台,但仅有其中老厂的1*100MW发电机组以及2*75MW发电机组为内蒙发电所有;新厂的2*300MW发电机组并非内蒙华电所有,为内蒙华电控股股东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所有。 2005年,乌拉山发电厂中的涉及到内蒙华电的机组发电量为16.08亿千瓦时,2006年为15.11亿千瓦时;2005年实现利润总额-0.56亿元,2006年为-0.26亿元;2005年固定资产净额为2.43亿元,2006年为2.31亿元。 而在2005年度,内蒙华电合并口径发电量为277亿千瓦时,2006年合并口径发电量297亿千瓦时。因此,乌拉山发电厂机组在内蒙华电装机容量中具有一定的份量。 内蒙华电表示,目前内蒙华电已经制定关停计划以及脱硫改造计划。但乌拉山发电厂老厂2*75MW发电机组关停后,预计仍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其发电量及利润状况。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袁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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