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息时报12月26日报道,“广州的电力资源严重短缺,但用电浪费现象却比目比是,城市形象工程、商业广告等的过度照明,高强度聚光灯向四周和天空乱射影响飞行安全,部分商业楼盘更是彻夜亮如白昼。” 2006年广州市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在提案中抨击上述浪费电现象,并建议电力部门对用电监控。近日,市经贸委答复表示,广州通过制定一系列节能措施已使全市路灯及“光亮工程”节电约30%。 建议限制形象工程照明 在2006年初的广州市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郑劲平提交提案建议,电力主管部门对用电总量实行监控,制订阶梯用电收费制度,对于超量用电必须大大提高用电费用,必要时停止供电。政府主管部门应本着节约用电的原则制订夜间照明管理细则,明确路灯照明等灯光必须射向地面,其上必须有灯罩以防止灯光直接射向天空造成光污染。他特别提出,对城市形象工程的照明和广告灯光要严格限制,特别是在夜间要限制时间。 “光亮工程”少亮半小时 市经贸委日前答复中称,已会同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等单位发出《节电通知》,明确提出推广使用经认证的节能灯具。在满足照明要求的情况下,减少用灯数量,尽量采用自然光。除重大节日和外事需要外,市、区光亮工程和景观照明要压减30%的负荷,并严格控制橱窗及广告亮灯。 当最高气温超过35摄氏度时,全市商业、娱乐场所和宾馆酒楼在晚间用电高峰时段要压减50%的灯饰和广告用电负荷,住宅小区的所有霓虹灯和各机关事业单位的景观照明在晚间用电高峰时段要关停50%的灯饰,电网紧张时全部关闭。 电力部门在确保居民出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路灯推迟20分钟亮灯、提前10分钟关灯,“光亮工程”的亮灯时间缩短半小时,关闭部分景观照明工程,使全市路灯及“光亮工程”节电约30%。 来源:信息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