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1781  添加时间:2009-11-4 【 打印此页
 
国家公布聚氯乙烯电线电缆产品质量抽查结果

    本次对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等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300家企业生产的300种电线电缆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

  本次抽查依据CCGF 308-2008《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GB 5023-1997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JB/T 8734-1998 《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聚氯乙烯绝缘电缆电线和软线》规定的要求,对电线电缆产品中涉及安全、健康、节能、环保、重要使用性能或特征值的4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中发现有24种产品不合格,存在的主要质量问题:

  一、本次抽查中有11种产品导体电阻(20℃)不合格。导体电阻不合格会增大电流在线路上通过时的损耗,浪费电能,加速导体外绝缘的老化,造成供电线路漏电、短路。

  二、本次抽查中有12种产品绝缘老化前后物理机械性能不合格。物理机械性能不合格,绝缘极易在敷设过程中引起拉断破皮造成事故。

  三、本次抽查中有10种产品标识质量不合格。标识质量包括标志内容和产品表示方法。标准要求电缆包装上应附有表示产品型号、规格、标准号、厂名和产地的标签或标志,规格包括额定电压、芯数和导体标称截面等;电缆表面应印有制造厂名、产品型号和额定电压的连续标志。没有标识或标识表示错误容易误导使用者,发生敷设安装或接线错误,造成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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