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中电工总公司与乌农业和水利部签订了总金额为1875万美元的水电站供货合同。其中1593万美元资金来源于中国政府向上合组织成员国提供的优惠出口买方信贷。
该水电站的土建设计部分由乌方承担,机电部分设计和设备供应由中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中、乌两国专家共同努力,使设备安装顺利进行,乌方对中方技术人员吃苦耐劳和精益求精的精神表示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