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7月22日下午,由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会在南京召开。会议透露,《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实施一年多来,全省涉电案件发案数大幅下降,电力保护取得显著的阶段性成效,江苏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法制环境基本形成。 会议透露,去年下半年以来,全省共破获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461起,其中,公安部挂牌督办的2起案件以及省厅挂牌督办的11起案件全部破获,抓获犯罪嫌疑人324名,摧毁犯罪团伙56个,查处窃电2480万千瓦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679万元。此外,外力过失破坏事件发案同比下降43%,全省发生的钓鱼触电事件比往年下降30%。公安部门在警力紧张的情况下,抽调人员派驻电力企业,成立电力警务室,依法打击窃电和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沉重打击了涉电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遏制了涉电案件的高发势头,对有效保护电力设施、维护公共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去年,江苏省电力系统发案数比前年下降29%,今年1至6月又比去年同期下降56%。
会议认为,电力事业是保障经济社会首要的基础产业,在《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未颁布前,存在着电力建设施工矛盾加剧、电力设施被盗窃和破坏事件频发、窃电形势严峻等严重制约电力建设和安全运行的突出问题,《条例》实施过程中,对这些问题的解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如在电力建设方面,过去在南京主城区因规划施工受阻,四年没有建成一座变电站,《条例》实施以后,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运用《条例》作为法律支撑,排除了非法干扰,依法行使建设施工权,已经建成投运淮海路变电站,其他几座变电站也正在建设中,这些新变电站投运后,将显著缓解南京主城区电力紧缺局面。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解民指出,《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作为第一部综合性电力保护经济法规,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在全国影响较大。《条例》实施一年多来,效果明显、成绩突出。他希望全省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条例》,把《条例》的各项规定和工作措施进一步落到实处,努力营造电力保护的良好法治环境,使江苏电力事业在法治的保障下更加健康、科学发展。
记者在会上也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全省电网建设完成投资146亿元,投产110千伏及以上线路2527公里,变电容量1702万千伏安。目前,江苏电网已全面建成“四纵四横”的500千伏主网架,成为全国规模最大的省级电网之一,变电容量、线路长度及技术装备水平都名列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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