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出台的电价调整政策,督促电力企业严格执行电价政策,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关于开展全国电价重点检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检[2008]3137号)要求,2008年12月初,西北电监局分别与西北地区的陕、青、宁、新四省(区)物价检查部门联合下发了电价专项检查文件,并成立了联合检查组。从2009年2月10日起,联合检查组对四省(区)的电力价格重点检查专项工作全面展开。 此次重点检查内容主要涉及四个方面:电价调整政策执行情况、脱硫电价政策执行情况、差别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电力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等。 此次重点检查的范围包括各省(区)电力公司本部、下属区(县)供电局、五大发电集团在各省(区)的发电企业、各独立发电企业等。此次电价重点检查专项工作将持续到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