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受媒体追捧的物权法草案在今天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依然是个明星问题。物权法起草工作始于20世纪90年代,至今已有13年之久。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初次审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审议了6次。 本届大会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姜恩柱也感叹,“一部法律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7次,这在我国的立法史上确实是创记录的!”
对于物权法的难产,姜恩柱解释说,物权法草案之所以审议这么多次,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这部法律是规范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涉及各方面、各阶层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事关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政治性、政策性很强,专业性也很强,社会各界非常关注,必须高度重视。
第二,在征求意见过程中,各方面提出了许多这样那样的意见,需要认真研究,特别是对如何全面准确地体现和维护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如何加大国有财产保护力度、如何更好地体现对国家、集体和私人的物权实行平等保护原则、如何全面准确地体现现阶段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如何规范现实生活中群众最为关注的问题等重大问题,需要反复深入研究和论证。
第三,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提高立法质量。在审议过程中,全文公布草案征求意见,收到了1万多件意见;召开了上百次的座谈会,并召开了论证会,直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要凝聚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集体智慧,取得共识,这需要有个过程。
姜恩柱表示,目前各方面对物权法草案的基本原则和主要规定,认识已经趋于一致,草案已经比较成熟,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将草案提请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的决定。
“我们相信,经过这次大会审议,物权法草案一定会更加完善。”姜恩柱同时强调物权法与广大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制定物权法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需要。物权法草案通过规定私人所有权、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保护他们的切身利益,激发他们创造财富的活力,促进社会和谐。
姜恩柱最后说,“制定物权法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一件大事。物权法的通过,必将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