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开始“显山露水”。 一份来自温州市政府的《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送审稿)透露,根据国务院确定的12项任务,温州对改革试点任务进行了逐项分解细化,排出了“一揽子”50多个试点重点工作项目,以及需要上级部门帮助支持的改革项目。
目前,《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送审稿)已经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并上报国家相关部委。温州大学商学院常务副院长张一力教授认为,尽管该“送审稿”并非为最终获批实施方案,内容或将存在变化和调整,但可见温州对金融综合改革的诉求。
金改亟须中央“放权”
3月28日,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获批后,温州市委市政府领导先后召开6次专题会议,启动编制实施方案。温州对改革试点12项任务,进行了逐项分解细化,排出了“一揽子”试点项目,以及需要上级部门帮助支持的改革项目。
同时,温州方面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对实施方案做了进一步修改完善。4月5日,温州市政府在杭州分别召开该实施方案专家和部门征询会;4月10日,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温州调研讲话精神、4月12日浙江省委常委会以及4月14日、15日金融改革讨论会和4月18~20日温州党政代表团在京津沪召开的金融改革座谈会。
温州还向国务院和中央部委提出,该市金融综合改革需要以下支持:明确一批先行先试综合改革项目;进一步明确改革配套政策相关细则;进一步加大实体经济帮扶力度;进一步授权立法和审批权限。“恳请给予温州试验区‘有限立法’权限,比如制定地方金融管理条例等”、“恳请国家发改委、商务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有关部委梳理现有政策,把部分审批权限下放给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50大重点项目兜底
在《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送审稿)附件2“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重点工作项目”12项任务中,清晰罗列了50大重点工作项目。
比如在“规范发展民间融资”中提出,研究制定规范民间融资、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管理办法,设立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健全民间融资监测体系,发展金融电子商务。在“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中提出,深化村镇银行、新型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农村保险互助社等试点,以及发展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大力发展专业资产管理机构”中提出,设立资产管理和投资管理机构,加快发展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开展市域铁路S线定向募集。
在“创新发展金融产品与服务”中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鼓励和引导银行业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加大产品创新,加强银保合作等。在“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提出,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强信用信息的公开和共享,推动信用服务产品的应用等。
“现在当务之急,是把50大项目落实好,让实体经济,尤其是高科技企业、专业企业从中获益,进而加速产业转型升级。”张一力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