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工作指挥部获悉:截至9月27日,山东省列入国家和省2010年度淘汰落后产能计划中的70家企业的落后产能已全部关停,提前完成国家给山东下达的关停任务。在关停的70家落后产能企业中,有42家企业落后产能关键设备完成拆除,占计划的60%。 "十一五"期间,山东省确定万元GDP能耗降低22%的节能目标,截至2009年底累计降低18.5%,2010年必须大幅度降低才能完成任务。今年上半年,全省万元GDP能耗同比仅下降1.64%,大大低于预期目标。在这种严峻形势下,山东及时启动节能预警调控措施,坚持"六条标准",确定预警调控重点企业、项目:单位产品能耗超过能耗限额的企业;未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进度的企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用能设备(工艺)的企业;耗能总量大、单位能耗高、污染重、附加值低的产品;未经节能评估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淘汰落后产能,但没有列入2010年淘汰计划的,也作为调控重点,提前淘汰。预警调控坚持"三不一协商"的原则,即不影响群众正常生活,不影响社会公共事业正常运转,不影响企业安全生产,实施调控前积极与企业沟通,进行充分协商,在调控时间、内容、方式上达成一致意见,将调控措施落到实处。
通过加强政策引导,设立"淘汰落后专项支持资金",山东调动企业淘汰落后的积极性。日照市财政安排7000万元以上专项资金,采取奖补结合的方式,用于淘汰立窑水泥生产线补助。济宁市政府拿出2000万元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转产、改造重组,妥善安置职工,保持社会稳定。
山东还注重将淘汰落后产能与运用高新技术提升企业装备水平结合起来。山东海化煤业化工有限公司2008年爆破了生产30年的小焦炉,投资2亿多元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升级,配置了回收系统,强化污染治理。2009年底,又投资5.9亿元启动了40万立方制气项目,生产冶金焦、煤焦油、煤气、粗苯等,今明两年项目陆续建成后,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20亿元/年,利润2.5亿元/年,税金1.2亿元/年,可安置就业1000余人。